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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4篇

时间:2025-07-24 08:19:52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4篇[此文共7966字]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杰哥哥”为你整理了这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1

清流县人民政府:

我镇地处清流县南部,是典型的农业大乡镇,辖区土地幅员面积131平方公里,下辖14个行政村,1个 社区居委会,土地后备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我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保护耕地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现按照年初我镇与县政府签订的耕地目标保护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2018年我镇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1.2018年清流县人民政府下达我镇的耕地保有量为151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81.27公顷,我镇年初的耕地总量为1556.47公顷,其中划定基本农田为1381.27公顷,2018年新增耕地1.71公顷,年终通过对各村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考核汇总,我镇现有耕地保有量1558.18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1381.27公顷。切实保证了县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           

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件大事。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国土、村建及农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了耕地保护专题会议,确定各村村主任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第一责任人,并与各村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耕地及基本农田目标责任书》执行奖惩,专门落实了耕地保护专项经费,把耕地保护纳入各级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制度健全,管理到位

为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镇村和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我镇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年初,乡镇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

1.镇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出台了考核办法和措施。

2.严厉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并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管理和种植的农户耕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3.严格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房建设或城乡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前提都必须符合《灵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方可按照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4.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定期报告巡查结果,镇政府组建了国土、村建、农业相关部门的耕地保护巡查队伍,按照巡查内容和范围,公路沿线及村庄周边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其他区域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并建立了“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和动态巡查情况表”,对巡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以处理。

四、完善标识、加强监督

保护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工作的核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接受群众监督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有效措施。我镇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五不准”政策,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和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业用地这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了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

1.对基本农田使用进行了定位、定量、定人的管理模式,每村每户都落实了责任人。

2.确定了基本农田责任区,保护地块,并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地块登记造册。

3.镇政府制订了完整的基本农田保护方案,坚持了一副图纸、一本册子、三块牌子、五项制度。

4.镇政府下发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文件,做到责任明确,分级管理,有效加强耕地及其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

五、切实加强耕地执法监察力度

我镇组建了以国土、村建、农业联合执法监察队伍,全面清理清查农村“未批先用”、“一户多宅”、“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占用宅基地的行为;在灵地国土资源所内设立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举报电话,一经举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制止处理,并建立完善对耕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和监察管理机制,强化动态巡查,有效遏止违法占用耕地案件的频发势头,切实保障我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耕地保护投入的专项资金不足,建议上级落实并提高耕地专项资金预算,更好地开展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

2.加强各级干部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耕地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

总之,在2018年 我镇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镇将在新的一年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坚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指示精神,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关系,使我镇的耕地及基本农田得到更好的保护。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2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切实强化特殊保护制度,保障耕地保有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基础。现就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意识,不断压实耕保目标责任

我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耕地保护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强化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奖惩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和保护专题宣传,利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及乡镇圩日等时间节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开展现场解答等,多形式开展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多渠道普及《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保护政策与知识,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能力水平,开创耕地保护新局面。

二、对标对表,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县认真实施土地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从严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 ……此处隐藏3163个字……整理为桥梁,立足在发展中做好保护,妥善解决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的矛盾。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耕地的职能作用。严把“土地”这道闸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职责,在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上狠下功夫。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强化工作职责,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在源头上管好、用好耕地。 

(四)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五)进一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县将下大力气狠抓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按照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国家、自治区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着重抓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 

(六)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个案,排除阻力,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予以查处。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4

漳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漳州市2019年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漳州市2019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部署,我县对照考核细则新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方面

(一)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全面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责任制,全县落实耕地保有量面积191254亩,比市政府下达的186064亩任务数增加5190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华安县2019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三)耕保责任制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对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及时报送。

(四)基本农田保护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保护优先、合理预留、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落实“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所提高”的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措施,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9723亩,完成了市级下达的任务数,可调整地类面积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2.2%,比例不超过30%;出台《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华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华自然资〔2019〕208号),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操作办法。二是县政府与全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所辖村委会全部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是严格按要求完成县、乡(镇)、村三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已按要求下达基本农田管护费(18万亩×60元/亩)。四是按《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已划足储备区面积,耕地质量等别符合要求,通过省厅验收;我县未开展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

(五)补充耕地完成情况。2019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补充耕地任务320亩。全年完成验收项目13个(旧村复垦12个、土地整理1个),总规模745.65亩,新增耕地245.58亩,完成率76.74%;市政府下达补充水田任务190亩,全年完成补充水田58.3亩,完成率30.68%。

(六)耕地提质改造建设完成情况。我县无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2017年7月1日前下达补助资金的土地整理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目前在建未验收项目5个,均为2018年下达补助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均按要求与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工作交接。

(七)旧村复垦完成情况。2018年6月前核定的旧村复垦项目未报市级验收4个(高安镇三洋等3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高安镇平东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仙都镇岭埔等8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华丰镇芹岭等5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年度验收复垦项目新增耕地中水田面积58.3亩,占新增耕地(245.58亩)23.74%。

(八)空间用途管制完成情况。根据全县用地报批需求,对有条件建设区调整12个批次,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0个批次、农村住宅建设用地2个批次,调整规模12.5245公顷,用地报件上报15个批次,上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09.6415公顷,建设项目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审批次数控制在用地报件上报批次数内,调整规模控制在上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内;2019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做修改,并且按规定时间完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报。

二、执法监察方面

(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案件查处和例行督察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发以来,全面对下发的各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其中:立案宗数63宗,面积120.05亩,耕地39.39亩;非立案查处数26宗,面积180.99亩,耕地38.59亩,罚没款上缴金额93.97万元,立案查处率和整改到位率均达100%,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未出现被省厅约谈和被问责的情况;例行督察意见书需整改项目54宗,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违法案件发现率完成情况。2019年,我县违法案件发现率在福建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排名第55名,位列全省倒数第15名。

(三)违法案件查处率完成情况。2019年,我县违法案件查处率在福建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排名第59名,位列全省倒数第11名。

(四)涉及自然资源信访发生和处理完成情况。加强对自然资源人民调解化解工作和信访件工作,全年我县共接上级转交办和因自然资源引起的纠纷信访件共计13件,已全部办结,自然资源信访发生数在福建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排名第9名,上级转办信访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出现信访答复意见书被上级撤销的情形。

(五)手机移动执法工作完成情况。不断强化手机移动执法平台和电话举报平台“12336”的建设,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年来,全县移动巡查执法工作到位率100%。

三、工作奖励方面

(一)2019年12月份,我县被市自然资源局授予“2007-2019年连续13年地灾零伤亡”先进单位。

(二)补充耕地支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60亩。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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