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调研报告

时间:2025-07-06 08:20:03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调研报告[此文共7383字]

在2019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科学地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深刻分析了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就政法机关承担的大量公共服务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月21日,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强调,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期,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安排,我局组织人员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综合性顶层设计,旨在通过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提供优质、便捷、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对于全面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宗旨,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基本建成

1、建成县级法律服务中心。我局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在县司法局办公楼一、二层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148、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窗口,设置残疾人无障碍绿色通道,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便民性“一站式”法律服务。

2、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在县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又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便民服务窗口,配备了专人专岗,专门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作为公共服务事项扩展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A、B岗工作制度。A岗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接待、咨询、审核、受理,B岗放在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后台,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

3、建立起覆盖全县镇、村(社区)基层前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平台。依托镇司法所,在全县*个镇挂牌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委会和村调委会,在全县*个行政村、*个社区“村(社区)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了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全覆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分别在镇、村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窗口、设定专岗、落实专人、明确专责、统一接待、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大部分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话、电脑、复印机,在窗口、岗位服务台提供有服务指南、司法行政工作简介、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手册等。

4.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逐步推进。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依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文件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关于建立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县政府系统及事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备选人员名单和选聘法律顾问的通知”,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我县政府系统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服务重大决策、处理涉法事务、促进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18年12月底,有2个镇和国土局、水利局、经贸局、住建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等7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远远未达到全覆盖的要求。

5、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镇村机构改革后共有行政村(社区)*个。其中行政村141个、社区8个。2018年7月,通过省司法厅选派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援助汉中、安康,为**选派了32名律师担任64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加之从2016、2017年.2018年本县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担任77个村居法律顾问,截止2018年12月,全县149个村(社区)全部配齐了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6、“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运行规范。切实畅通“12348”法律热线,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律师坐班,与县政府“12345”服务平台连接互通,配备有专职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值班,接听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正当的程序、途径、快捷的方式解决个人诉求和法律问题。

(二)法律服务产品日益丰富。

在2018年以来,我局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系统为主线,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1.扎实实施法治宣传育民行动。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了《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印发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清单》纲领性文件,全面夯实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构建“大普法”格局。二是完成了全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和“七五”普法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的组建;三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其中 等25个村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市诚信守法企业”称号。其中酒店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依法治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氛围,牵头举办法制讲座20场、牵头举办筹办了“综治宣传月”“法律服务为脱贫攻坚助力”、12.4全国宪法日、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0场次,全县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近10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0万份;以培养公务员法律意识为重点,与人大联合推进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和法律考试制度的执行,并在全县开展了一次5000余名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考试;组织各学校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抓好“法治教育第一课”,在春、秋开学第一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周”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报告会 ……此处隐藏2434个字……律意见,做好法制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利用秋季开学,送法进校园机会,主动与当地中小学联系,准备好讲稿,到学校普法讲座,大力宣讲《青少年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生动的案例讲解安全交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受到学校广大师生的欢迎,基层村组干群的好评。

5.加强了督促考核。局党组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县司法局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县司法局成立督查组,围绕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指导,重点督查法律服务工作是否按要求每月深入结对村(社区)开展工作,是否按照工作内容要求履行职责,村(社区)组织和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满意度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工作落到实处。 

三、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七个问题:

1.网络平台尚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目前,只建成了实体和热线平台。

2.没有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成效纳入年度法治县城创建目标责任考核。

3.没有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运营、人员保障费用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4.镇司法所管理体制下划镇政府以后,镇对司法行政工作普遍重视不够,人员保障不到位、存在有编无人、有人不专职、责任不明确、工作难推进,加之,工作人员不稳定,工作断档严重。

5.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公共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不健全,难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长效机制,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6.服务能力不够过硬。法律服务人员数量少、质量不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公共法律服务活动难以长效开展,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大打折扣。

7.法服产品不够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延伸未能和产品研发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导致研发出的产品固化、单一,未能给群众、行业提供精准服务。

(二)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方面存在两个问题:

(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严重缺乏。**现有10个镇149个村(社区),而目前仅有律师8人、公证员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3人,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法律服务人员严重缺乏,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

(二)因目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属于自负盈亏的合伙制个体,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工作中,补助较低,部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足、不愿到乡村开展工作,人到村工作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蜻蜓点水,未能履行村居法律顾问合同责任和义务。

(三)没有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四、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现有的实体、热线平台,按照优化提升投资环境,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要求,完善工作流程、工作机制制度,充实和加强现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做到服务有平台、人员有保障、经费有保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积极搭建网络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开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等功能,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化平台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考核、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立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责任考核,评比、奖惩,有效激励村居法律顾问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推行法律产品分类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群众需求相结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定制开发人民调解类、法律服务类、法治宣传类、法律援助类、公证类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每类细化具体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免费)方式、服务对象、提供主体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标准,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并根据群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优化升级推旧出新。

(五)落实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大以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为主的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要为城乡统筹服务,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投入,制定倾斜政策,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村(社区)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工作网络,把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等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探索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模式,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

(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专职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业人才队伍。至2020年,全县每万人拥有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名以上,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专业化、职业化工作队伍。用好用活政法专项编制,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素质能力为核心,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

(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包括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开展法律服务评查、服务质量检查公布、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促进法律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管理和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

(八)全面培育法律服务消费观念。培养群众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方式表达诉求,解决纷争,维护合法权利的习惯。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教育引导公民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问题,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制度,利用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民自觉借助运用法律服务手段,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预防和解决纠纷矛盾。

(九)切实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及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在准确把握公共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要求和我县财力水平,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和管理办法,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调研报告[此文共7383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Copyright © 2025 惠购文秘网 www.legou26.com 版权所有